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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当庭宣判 以强奸罪判处13年6个月

导读

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对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 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冯小松表示不服,提出上诉。6名受害女生家 长中有4人认为判决偏轻。备受关注的“校长带学生开房事件”得到平息,罪大恶极的校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将在铁窗中为自己犯下的罪恶反省和赎罪。让我们 再一起来梳理这起事件错综复杂的案情。

  5月8日下午,海南万宁6名小学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连夜四处寻找无果。第二天晚上11点,4名女生在海口被找到,直到第三天 上午10点,另外2名女生才在万宁长丰镇马坡大洲岛度假村被找到。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处还出现青肿。经医院检 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经调查,是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陈在鹏连同当地房管局职员冯小松带6名女学生开房。

  5月15日,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和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被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捕。随后,万宁市警方称,犯罪嫌疑人涉嫌“嫖宿幼女”,引发舆论对公安侦查执法是否到位的强烈质疑。

  5月24日,万宁市公安局将陈在鹏、冯小松以涉嫌犯强奸罪移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28日,万宁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犯强奸罪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此后,为提高案件审判的准确性,海南省一中院决定,改变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

  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法庭查明:5月8日,李某某、吴某某、肖某等7名女生相约离家打工。陈在鹏驾车将7名女 生带到万宁市某大酒店,途中1名女生被家人叫回。到酒店门口处,陈在鹏给李某某钱开了一间包厢供6名女生(6人均不满14周岁)打牌,然后离开。当晚,经 吴某某要求,冯小松带走其和同学符某某前往另一酒店开房同宿。陈在鹏则带另外4人到隔壁KTV开包厢唱歌,然后在原酒店开2间房,并和其中2人同处一室。 办案法官认为,冯小松明知吴某某是未满14周岁的小学生,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冯小松在与吴某某交往时,意图寻找机会与吴某某发生 性关系,并两次与未成年幼女开房同宿,且同宿时均是在吴某某有同学在场的情况下,对吴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给吴某某及在场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

图为陈姓校长在前台开房。

  图为陈姓校长在前台开房。

图为冯姓男子带两名女生到一处旅馆开房。

  图为冯姓男子带两名女生到一处旅馆开房。

图为冯姓男子同两名女生进入旅馆同一个房间。

  图为冯姓男子同两名女生进入旅馆同一个房间。

图为法医鉴定六女生未被性侵的诊断报告。

  图为法医鉴定六女生未被性侵的诊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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